关于2023届应届毕业班重修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
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,经学院研究决定,现将2023届应届毕业班重修考试工作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:
(一) 考试时间
第十周周二至周日(11月1日至11月6日)
(二)考试安排
1.考试课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请见附件1;
2.参考名单请见附件2;
3.考查课程请自行与任课老师联系。
(三)阅卷及成绩录入
阅卷、成绩录入工作由任课教师完成,成绩于本学期第十一周周五(11月11日)中午11点之前按照成绩提交模板报鲜淳处,并签字确认。
对本次考试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办公室教2-305鲜老师(18883324009)联系。
特此通知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2年10月24日